区委和区政府的区别 区委和区政府的不同
区委有这几个工作:召集全委会所有成员,并向全委会汇报工作。对部分地区的经济、社会发展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做出解决方案。 对高管人士下达的一些通知、通报进行汇总并发布到各个负责处。区政府主要工作职责: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最终决定做出实施。管理各个地区的工作部门,监督其工作状况。对国家行政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、考察、任免等措施。对地方的各个经济状况进行了解并对其做到一定的保护作用。再者区委属于党委机关,而政府属于行政机关,两者处于平级但管理方向不同
1、性质不同:区委隶属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机关;区政府属于国家行政机关。2、领导关系不同:区委领导政府,管理组织部等党机构;区政府管着财政局、建设局等政府机关。3、职能不同:区委保证党的领导,把握大局;区政府负责具体政务。
县政府办公室是县政府综合管理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事业,主管县政府日常政务工作,实施行政指挥和监督,参与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。其主要职责是:
1、承办州政府工作决策在我县的行政工作和县政府向州政府报告、请示的文稿起草工作,以及州委、州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县政府办理的事项及反馈工作。
2、承办乡(镇)政府和县直部门报送县政府的请示、报告的办理、送审和报批工作。
3、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、检查、反馈工作;
4、起草、送审、印发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名义制发的文件,检查乡(镇)政府和县直部门执行县政府决定、指示、文件的情况,并负责向县政府领导报告。
5、为县政府领导的重要报告和讲话提供文稿资料。
6、协调各部门工作,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,报县政府领导决定。
7、承担县政府领导决策所需的调查研究和信息工作。
8、根据领导指示,组织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