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是旧金山对日和约,名词解释定义是?
《旧金山对日和约》,又称《对日和平条约》,是1951年9月8日,美国等48个战胜国(苏联、波兰、捷克斯洛伐克未签字)与日本在旧金山签订的片面结束对日战争状态的和约 。
该和约具有明显的片面性和不公正性: 背景与目的:二战后,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,美苏冷战对峙局面逐渐形成。
美国出于其全球战略利益考量,企图将日本纳入其在亚洲的战略体系,把日本作为对抗社会主义阵营的前沿阵地,因此主导推动了该和约的签订,旨在扶持日本,使其尽快恢复并服务于美国战略。
主要内容:它宣布日本承认朝鲜独立;放弃台湾及澎湖列岛、南威岛、西沙群岛等岛屿的一切权利;放弃对千岛群岛及南库页岛的一切权利和要求等。
同时规定盟国可与日本缔结协定,驻军日本。
影响:从国际法角度看,它破坏了二战后建立的国际秩序框架。
该和约违背了《开罗宣言》《波茨坦公告》等具有国际法效力的文件所确立的原则,损害了包括中国在内的众多受害国的权益。
从地区局势角度,它使得日本在战后得以在美国庇护下迅速恢复经济和军事力量,加剧了亚洲地区的紧张局势,为后来东亚地区的领土争端等问题埋下隐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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