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述民主集中制的含义及主要内容。
含义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。
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 ,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。
主要内容(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第十条规定 ) 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,少数服从多数,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,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:这“四个服从”是民主集中制原则最核心、最根本的要求,明确了党内各种关系的基本准则,确保党在组织上的统一和行动上的一致。
党的各级领导机关,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,都由选举产生:选举产生党的各级领导机关,是党内民主的重要体现,保障党员能够通过民主选举表达意愿,选出代表广大党员利益和意志的领导集体。
党的最高领导机关,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。
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,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。
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:清晰界定了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及其职责关系,党的代表大会作为党内重要决策机构,体现广泛民主;委员会负责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,在民主基础上进行集中领导 。
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,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。
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,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。
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、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。
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,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:强调了上下级组织之间的互动关系,上级组织需倾听基层声音,下级组织要履行请示报告义务,同时保持相对独立性,党务公开则进一步保障党员知情权和参与权,促进党内民主健康发展。
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。
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、民主集中、个别酝酿、会议决定的原则,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,作出决定;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,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: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,既能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和力量,防止个人专断,又能明确个人职责,避免推诿扯皮,保证决策科学民主且执行高效。
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。
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,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:反对个人崇拜,确保党的事业依靠集体智慧和力量推进,同时维护领导人威信有利于凝聚全党力量,更好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