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是“别是一家”,名词解释定义是?
“别是一家”是宋代女词人李清照提出的词学观点,出自其文艺批评文章 《词论》。
该观点强调词与诗在艺术特质上有着本质区别,词应当有自己独特的审美规范和艺术特征,具体内涵如下: 协律典雅:李清照认为词必须严格遵守音律规则,要能够配乐演唱,且歌词文雅,符合传统的审美标准。
例如,词的押韵、平仄等方面都需精准契合音乐节奏,不能随意破坏音律之美;用词应避免粗俗浅陋,保持高雅格调。
情感细腻:相较于诗常常表达较为广阔、宏大的题材与情感,词更侧重于抒发细腻委婉的情感,多写男女之情、相思之愁、伤春悲秋等个人化、私密化的情感体验,形成一种幽微深婉的情感特质。
风格柔媚:在整体风格上,词倾向于柔美、妩媚。
这种风格体现在语言的婉约精致、意象的细腻绮丽以及情感表达的含蓄蕴藉上,与诗可能具有的豪放壮阔风格区分开来。
“别是一家”说的提出,提升了词的文学地位,完善了词的审美理论,对后世词的创作和词学批评产生了深远影响,促使词人更加注重词自身的艺术特性,推动了词体的独立发展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