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法经》中规定“六禁”的篇目是()。
《法经》中规定“六禁”的篇目是《杂法》。
《法经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,由战国时期魏国的李悝编撰。
《法经》共有六篇,分别为《盗法》《贼法》《囚法》《捕法》《杂法》《具法》。
其中《杂法》主要是关于“盗贼”以外的其他犯罪与刑罚的规定,主要规定了“六禁”,即淫禁(禁止夫有二妻或妻有外夫)、狡禁(有关盗窃符玺及议论国家法令等政治狡诡行为)、城禁(禁止翻越城池或偷渡关津)、嬉禁(禁止赌博、博戏等行为)、徒禁(禁止越级享用不该享有的特权或器物服饰) 、金禁(禁止官吏受贿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