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信号灯包括()
交通信号灯包括机动车信号灯、非机动车信号灯、人行横道信号灯、车道信号灯、方向指示信号灯、闪光警告信号灯、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 。
机动车信号灯:主要用于指挥机动车的通行,通常由红、黄、绿三种颜色的灯组成。
红灯亮时,禁止机动车通行;绿灯亮时,准许机动车通行;黄灯亮时,已越过停止线的机动车可以继续通行,未越过停止线的机动车应停车等待 。
非机动车信号灯:专门为非机动车设计,同样有红、黄、绿三色,其含义与机动车信号灯类似,用以引导非机动车安全有序地通行。
人行横道信号灯:一般安装在人行横道两端,由红色的“停”和绿色的“行”图案组成。
红灯亮时,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;绿灯亮时,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。
车道信号灯:安装在车道上方,用于指示该车道是否允许车辆通行。
一般有绿色箭头灯和红色叉形灯,绿色箭头灯亮时,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;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,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。
方向指示信号灯:由红色、黄色、绿色箭头图案组成,箭头方向指示了相应方向机动车的通行状态,分别指示左转、直行、右转车辆的通行。
闪光警告信号灯:通常为黄色闪烁信号灯,提示车辆、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,确认安全后通过,一般设置在路段或路口危险位置。
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:设置在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,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者一个红灯亮时,表示禁止车辆、行人通行;红灯熄灭时,表示允许车辆、行人通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