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七出三不去”的内容?
“七出三不去”是中国古代婚姻制度中的重要原则,对婚姻关系的解除和维系作出了规定。
七出 “七出”也称“七去”,是丈夫可以休弃妻子的七种法定情形,最早见于《大戴礼记·本命》 。
具体内容如下: 不顺父母:即妻子不孝顺丈夫的父母。
在古代,孝道被视为非常重要的道德准则,侍奉公婆是儿媳的重要职责,如果妻子不能尽到这一义务,丈夫可以以此为由休妻。
无子:在传统观念里,家族延续是头等大事,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”。
如果妻子到了一定年龄(通常为五十岁)还未能生育儿子,丈夫便可以此为理由将其休掉 。
不过,这一规定往往忽略了生育并非完全取决于女方这一事实。
淫:指妻子与丈夫之外的男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。
这种行为被认为严重违背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,破坏了家庭伦理秩序,因此丈夫有权休妻。
妒:主要是指妻子对丈夫纳妾等行为表现出强烈嫉妒,妨碍了丈夫纳妾以延续子嗣。
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背景下,妻子被要求容忍丈夫纳妾,如果过于嫉妒则可能被休弃。
有恶疾:妻子患有严重疾病,特别是一些被认为会影响家族健康或日常生活的疾病,如麻风病等。
因为担心疾病的传染或者影响家族声誉等原因,丈夫可据此休妻。
口多言:意为妻子喜欢搬弄是非、离间亲属关系。
在古代家庭强调和睦有序,妻子过多言语、制造矛盾不利于家庭的稳定,所以也成为休妻的理由之一。
窃盗:妻子有偷窃行为,即使所偷物品价值不大,也被视为不符合妇道,违背了道德规范,丈夫可以将其休掉。
三不去 “三不去”是对“七出”的限制,即出现特定情况时,即便妻子符合“七出”条件,丈夫也不能休妻。
具体内容为: 有所取无所归:指妻子出嫁时娘家有人,但休妻时娘家已无亲人,这种情况下丈夫不能休妻。
因为妻子被休后将无家可归,生活没有依靠,体现了一定的人道主义精神。
与更三年丧:妻子曾为公婆守孝三年,这表明妻子对公婆尽了孝道,履行了重大的家庭义务,基于此,丈夫不能随意休妻。
前贫贱后富贵:夫妻结婚时丈夫家境贫寒,后来富贵了,在这种情况下不能休妻。
这一规定旨在防止丈夫在发达后抛弃糟糠之妻,维护婚姻关系的相对稳定,倡导夫妻之间同甘共苦的美德。
“七出三不去”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男尊女卑思想在婚姻制度中的典型体现,反映了当时的社会伦理道德观念和家庭秩序要求,对古代婚姻关系产生了深远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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