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斯福新政的时间、目的、中心措施、及作用。
时间 罗斯福新政实施于1933年至1939年期间 。
1933年富兰克林·德拉诺·罗斯福就任美国总统后,立即开始推行一系列旨在应对经济大危机的政策措施,开启了新政历程。
目的 直接目的:通过加强政府对经济的干预,缓解经济危机所带来的各种问题,如失业、生产过剩等,尽快恢复经济。
根本目的:维护资本主义制度,巩固资产阶级统治,克服经济危机对美国资本主义制度的严重威胁 。
中心措施 罗斯福新政的中心措施是对工业的调整。
1933年,国会通过《全国工业复兴法 》,该法规定各行业企业制定本行业的公平经营规章,确定各企业的生产规模、价格水平、市场分配、工资标准和工作日时数等,以防止出现盲目竞争引起的生产过剩,从而加强了政府对资本主义工业生产的控制与调节。
此外,还成立了国家复兴管理局来执行该法。
作用 经济方面:新政取得了显著成效,美国经济缓慢地恢复过来,工业生产有所恢复,就业人数逐步增加,人民生活得到改善。
例如,一些大型公共工程的建设,吸纳了大量失业人员,刺激了消费和生产。
政治方面:资本主义制度得到调整、巩固与发展,美国联邦政府的权力明显增强。
新政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社会矛盾,遏制了美国法西斯势力,使美国避免走上法西斯道路,维护了美国的民主制度。
深远影响:开创了国家干预经济的新模式,即国家垄断资本主义。
这种模式为其他资本主义国家提供了借鉴,此后,资本主义国家纷纷加强对经济的宏观调控,推动了资本主义经济理论和政策的重大变革。